央广网北京8月30日消息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《天天315》报道,多位消费者反映,使用共享充电宝存在乱扣费、不退还押金、客服电话无法联系等问题。甚至有消费者反映自己充电宝还了,但后台系统却仍在租借中,并且继续扣费。前几天,浙江丽水的王先生在《天天315》节目投诉平台和新浪黑猫投诉平台上投诉,自己在一家足浴店租用了搜电共享充电宝,当他把充电宝归还后,软件上却还在不停地扣费。
王先生说:“当时晚上在一个店里,八点多借的充电宝,不到十点钟就还回去了,我观察了一下,它上面指示灯一直都没有亮,因为许多充电宝还回去的时候会有延迟,可能几分钟,我就没在意,过了一会,我发现支付宝上面充电宝租用的状态是还在使用中,并没有成功归还,我就打客服的电话,一直没人接。到了第三天,支付宝上面才有消息通知我说,我的充电宝已经归还了,还扣了我30块钱,我就使用了不到两个小时,我也不知道它的单价是多少,但是肯定没有30块钱。”
而广州的袁先生的遭遇就更加不可思议了。当天袁先生在医院里临时租借了搜电共享充电宝,在归还充电宝后,系统后台一直在扣费,袁先生向客服反映,客服的回答却是袁先生必须自己证明已经归还了充电宝,需要有医院的监控视频证明。袁先生说:“我充了几分钟就放回去了,过了三天,就给我扣99元,说是没有退还充电宝,我打电话给客服,客服说要我提供(医院)视频的证据,才能给我处理。”
记者致电搜电平台,客服人员表示,归还充电宝时,要注意还在了机器的哪一格。如果消费者归还时没有按照正确程序或者放反了,充电宝就会自动弹出,被人拿走。这样的情况下也会扣除用户的押金。
新浪黑猫投诉平台,发布消费警示显示,平台累计收到有关搜电充电的投诉共53单,主要问题是乱扣费、不退还押金、无法联系客服、充电宝还了却仍在租借中继续扣费等问题。
今天(30日)搜电充电向记者表示,已经在后台查到浙江丽水王先生的订单确实是两小时,多收了浙江丽水王先生26元。但对于系统为什么在已经记录归还时间的情况下,依然继续计费的问题,客服人员却说不清。
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认为,共享充电宝企业的恶意扣费是严重的违法行为。赵占领说:“消费者和共享充电宝企业之间是一个充电服务的合同,消费者在归还充电宝之后,这个合同就终止了,消费者只需要付款,就已经履行了义务,如果后续企业仍然进行扣费,这种行为就缺乏事实和合同的依据,它就是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,但是因为很多消费者充电的金额并不是很高,或者被扣费的金额不是很高,这种情况下,如果让消费者每一次都去维权,成本很高。可能有很多的消费者考虑到金额比较低、维权成本高,如果投诉后未能解决,也就算了,这样实际上对于充电宝行业的消费体验是非常不利的。所以共享充电宝企业,应该在归还充电宝的流程设置上更加简洁,而且对于什么是成功归还应该有明确的提示告诉消费者。另一方面,充电宝企业本身也应当加强自律,避免自己恶意扣费,这种情况也是一种严重违法的情形。”
有的消费者使用一两个小时后归还充电宝,但之后的几天都被继续扣费;有的归还充电宝后被扣除99元押金,手机收到不用再归还充电宝的信息。《天天315》本期聚焦:共享充电宝为什么“好借不好还”?
多个共享充电宝品牌也都实施了涨价。业内人士分析认为,价格上涨背后是企业的财务压力,虽然目前该行业已经完成洗牌,但当前大多数共享充电宝企业仍旧没有找到可靠的盈利模式。
今天上午,关于共享充电宝结构装置和吸纳装置两专利的专利权纠纷案件,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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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位消费者反映,使用共享充电宝存在乱扣费、不退还押金、客服电话无法联系等问题。甚至有消费者反映自己充电宝还了,但后台系统却仍在租借中,并且继续扣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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